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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总协议

最后更新:2026-10-11

裕普·栈枢 · 平台总协议(ncyupu platform terms · D-47)

> 本协议是南充裕普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方")运营的裕普·栈枢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有子系统的跨子系统共同条款。本协议与各子系统 addenda 共同构成服务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完整服务协议。委托方首次访问或使用任一子系统即视为接受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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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ncyupu.com 全部 9 子系统(web / ai-tech / market / kb / user / order / admin / agent-ops / future — D-43 锁定);各子系统的特定条款以各子系统 addenda 为准。9 子系统 shortcode(cross-link 锚点):web/ai-tech/market/kb/user/order/admin/agent-ops/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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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状态:本协议由站长本人审阅后视为有效(Phase 7 07-06 接力人工门批准)。本协议发布前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仅为运营透明度的承诺性条款。


一、定义

  • **平台**:指由南充裕普网络有限公司运营的 `ncyupu.com` 站点及其全部子系统的总称。
  • **子系统**:平台内的独立功能模块(D-43 单一命名空间),包括但不限于 `market`(AI 无人软件超市)、`ai-tech`(AI 技术服务)、`kb`(知识库)等共 9 个。Phase 7 仅落地 `market` 与 `admin` 子系统首期独立;其他 7 子系统 Phase 8+ 接力。
  • **委托方**:通过平台提交需求、获取交付物或下载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客户"或"用户")。
  • **服务方**:南充裕普网络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2323367317B`;经营范围:软件开发、AI 应用软件开发、AI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
  • **验证性收录**:market 子系统对开源软件的收录方式——仅收录具有官方仓库、SPDX 许可证、真实下载链接的开源 AI 工具,不构成销售合同。
  • **交易**:委托方通过平台下单、付款、获取交付物的过程(适用于 ai-tech / order 子系统;market 子系统不接交易闭环)。
  • **交付物**:服务方按订单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或技术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文档、报告、模板)。
  • **数据**:委托方在平台提交、上传、生成或与服务方交互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信息。
  • **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一切法定权利。
  • 二、委托方-服务方关系

  • 服务方为独立运营的有限公司(南充裕普网络有限公司),独立承担全部平台运营与服务责任。
  • 委托方与服务方的关系为**异步表单/邮件单向**的轻量级契约关系:委托方通过平台表单或邮件提交需求,服务方通过平台后台、人工核对、邮件回复等方式响应。
  • 委托方与服务方不构成雇佣、代理、合伙或合资关系;委托方与服务方互不享有对方的决策权与收益权。
  • 服务方**不主动建立社交关系**——不主动私信、不线下拜访、不维护客户关系链(dev-standards § 通用「低社交」硬约束);所有沟通均通过平台表单或邮件异步进行。
  • 委托方知悉并接受:服务方按订单交付物清单履行义务,不对委托方的业务结果、市场效果或商业决策承担连带责任。
  • 三、服务范围

  • 平台各子系统的具体服务范围以各子系统的 addendum 为准。本协议仅约束跨子系统共同条款,不替代各子系统 addenda 的特定约定。
  • **本协议与 addenda 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若 addenda 与本协议就同一事项有不同约定且本协议未明示允许偏离,则以本协议为准。
  • 平台服务范围限定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软件开发、AI 应用软件开发、AI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服务方不提供任何营业执照范围外的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财务、税务、合规、医疗、证券等专业建议)。
  • 委托方使用平台即视为知悉并接受上述服务范围限制。委托方对交付物的使用方式与适用场景由委托方自行负责,服务方不承担委托方使用交付物所产生的专业责任。
  • 服务方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服务范围调整将通过站内公告或邮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继续使用平台视为接受新服务范围。
  • 四、知识产权

  • 平台代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文本、archify 拓扑图 HTML、博客文章、Demo 包装页、单品目录文案、技术架构文档等)的版权与全部知识产权归服务方所有,未经服务方书面授权不得复制、修改、传播或商业使用。
  • 委托方通过平台提交的内容(需求描述、表单填写、上传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授权**服务方在履行订单范围内使用该等内容(包括复制、修改、交付给委托方指定的对象)。
  • 委托方保证其提交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委托方提交内容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
  • market 子系统收录的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遵循各软件自身的开源许可证(SPDX);服务方仅做验证性收录,不对开源软件本身主张任何权利。
  • 服务方对交付物的权利义务按具体订单约定执行;无明示约定的,默认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服务方保留署名权与作品集展示权。
  • 五、数据保护

  • 服务方严格遵守数据最小化原则(D-26 决策模式):
  • - 不存储:客户端 IP 明文、完整 User-Agent、精确地理位置、设备指纹等可识别个人数据。

    - 存储:脱敏数据(如 ip_hash = SHA256(IP)[:8] 滚动前缀截断、User-Agent 截断 200 字符)、表单必填字段、订单状态流转记录。

    - 蜜罐字段:所有公开表单均含不可见蜜罐字段;蜜罐命中视为垃圾请求并丢弃。

  • **DPA 数据处理协议**作为 addendum 引用(详见 `/legal/dpa/`):目的限制、子处理方披露、客户内容完成即销毁、不用于训练;交易记录依法留存(税务要求),与客户内容销毁边界明确写明。
  • **数据销毁时序**:客户内容完成即销毁——交付物交付、委托方确认后销毁原始输入;交易记录依法留存期间届满后销毁。
  • **数据出境**:服务方运营设施位于中国大陆境内(阿里云 ECS + VM Lab 内网部署);除委托方主动选用境外子处理方(如 Dify Cloud)的特定功能外,数据不主动出境。境外子处理方的使用在 `/legal/ai-notice/` 单独告知。
  • **数据安全事件**:服务方对数据安全事件承担法定责任,但不承担不可抗力或委托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数据损失责任。
  • 六、免责声明

  • **交付物范围限制**:交付物仅为技术工具与技术服务,不构成法律、财务、税务、合规、医疗、证券等专业建议(dev-standards § 通用「不构成专业建议」硬约束)。委托方对交付物的适用性与使用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 **AI 输出准确性**:AI 输出基于第三方模型,结果准确性以交付清单为准;服务方对 AI 输出的绝对准确性不承担担保责任(详见 `/legal/disclaimer/`)。
  • **第三方软件风险**:market 子系统收录的第三方开源软件由原作者维护,服务方不对第三方软件的可用性、安全性、持续维护、许可证合规性承担担保责任;委托方下载与使用第三方软件的风险由委托方自担。
  • **责任范围上限**:服务方对委托方的累计赔偿责任不超过委托方就该订单向服务方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含税费)。
  •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网络中断、政策变更、监管要求等)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的,服务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 **平台即现状**:平台按"现状"提供服务;服务方不对平台的持续可用性、特定性能指标、零中断作出超出法律强制要求的担保。
  • 七、争议解决

  • **管辖法律**: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冲突规则)。
  • **协商优先**:因本协议引发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服务方与委托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委托方可通过 `ncyupu@qq.com` 联系服务方。
  • **诉讼管辖**: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管辖(服务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提交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仲裁可选**:双方亦可协商一致选择南充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争议期间继续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未涉及争议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订单的交付与确认、未涉及争议的子系统正常使用)。
  • **时效**:委托方与服务方之间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
  • 八、协议生效与变更

  • **生效日期**:本协议自 **2026-10-07** 起生效(Phase 7 07-05 落地;07-06 接力人工门批准)。
  • **修订权**:服务方保留修订本协议的权利;服务方修订本协议后,将通过站内公告(`ncyupu.com/blog/` 或首屏 banner)或邮件通知委托方,**修订通知期为 30 天**。
  • **接受修订**:委托方在修订通知期满后继续使用平台任一子系统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委托方不同意修订的,应停止使用平台并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将协助委托方处理未完成订单的善后事宜。
  • **重大变更**:服务范围、数据保护条款、免责声明、争议解决条款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的修订通知期延长至 60 天。
  • **版本控制**:本协议的修订记录保留在 git 历史中(`docs/legal/platform-terms.md` 文件历史);委托方可通过查阅 git blame 了解每次修订的具体内容。
  • **本协议与 addenda 的关系**:本协议与各子系统 addenda 共同构成完整的服务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各子系统 addenda 依次生效(addenda 无独立生效日期的,视为与本协议同时生效)。
  • **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以下情形终止:①服务方永久关闭平台;②委托方书面通知服务方终止使用平台全部子系统;③法律法规要求终止。

  • 交叉引用

  • **D-47 服务协议架构决策**:`/planning/phases/07-ai-marketplace/07-CONTEXT.md` §D-47 锁定决策
  • **Phase 7 07-05 落地计划**:`/planning/phases/07-ai-marketplace/07-05-PLAN.md`
  • **9 子系统平台架构**:`/planning/phases/07-ai-marketplace/07-CONTEXT.md` §D-43 锁定决策
  • **市场子系统 addenda**:`/docs/legal/market-addendum.md`(D-47 market 子系统特定条款)
  • **法律页面 chrome 消费**:`/frontend/src/pages/legal/platform-terms.astro`(frontend Astro 静态页消费本 markdown)
  • **ICP / 公安备案单点**:`/backend/config/compliance.py`(D-21 单点登记)
  • **DPA 数据处理协议**:`/frontend/src/pages/legal/dpa.astro`(Phase 3 LP-09 落地)
  • **免责声明**:`/frontend/src/pages/legal/disclaimer.astro`(Phase 3 LP-07 落地)
  • **AI 与隐私告知**:`/frontend/src/pages/legal/ai-notice.astro`(Phase 4 LEG-02 落地)
  • **D-10 服务协议审核**:Phase 1 D-10 决策——无法律咨询服务、人工送审暂缓;本协议由站长人工门批准后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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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编辑: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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